近期银保监会强调,将对各类金融市场乱象保持处罚问责高压态势,依法打击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。并指出个人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,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,不得用于购买房产、有价证券、商业保险、基金、理财产品、期货、股权、房地产开发项目等,或用于其他禁止性领域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。同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合规建设,依法审慎经营,服务实体经济,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确保国家各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。
根据近期公布的罚单,平安银行、民生银行、广发银行、盛京银行、温州银行、大连银行及宁波鄞州农商行等,均因为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违规被罚,共计1890万。其中,盛京银行被罚金额多达400万元。
各行被罚款的违法违规事由如下:
1、平安银行
2016年5月,该中心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;2017年3月,该中心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、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。
此外还涉及3项其他违规行为,被上海银保监局合计处以罚款300万元,并被责令改正。
2、民生银行
上海分行: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变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;同业投资资金变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;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用于购房等,被上海银保监局合计处以罚款300万元,并被责令改正。
杭州分行:贷款管理不审慎,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支付土地款、归还前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股东往来款;贷款管理不审慎,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,被浙江银保监开出70万的罚单。
3、广发银行
违规行为包括房地产项目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、项目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、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等。另外,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在2015年8~9月期间,因同业投资资金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等被罚100万元。
4、盛京银行
该行上海黄浦支行被罚300万元,因2018年3月至7月存在向“四证”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4项违规行为。该行上海黄浦支行被罚100万元,因2016年8月发放并购贷款变相用于拍地保证金等。
此外,因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违规,温州银行上海分行、宁波鄞州农商行、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分别被罚250万、215万以及110万元,并被责令改正。其中,大连银行两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及警告处罚。
因为“消费贷和经营贷都是短期贷款,资信审查的流程与房贷完全不同,用消费贷、经营贷的方式把钱贷出来而不用于消费和经营,也就是说银行的资信审查实际上是失效的,所以银行的现金流匹配和风险防范都会处于失控和失灵的状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