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抵押贷款是常见的贷款方式,今天给大家说说担保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什么?
一、未按我国《担保法》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。我国《担保法》第42条第2项规定,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(镇)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,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。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,抵押合同无效。
二、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,以他人房屋作抵押。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,而且构成侵权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贯彻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〉若干问题的意见(试行)》第113条规定:“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,应当认定抵押无效。
三、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屋作抵押。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,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,由房屋抵押引发侵权纠纷。
四、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。房屋抵押必须质押房屋证和土地使用证,有的当事人只将房屋证抵押,未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抵押;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“某某房屋作抵押”,而有效房屋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,致使抵押物失控,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。